为进一步做好甘肃省2023年发电行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及2021-2022两个年度的履约清缴工作,积极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43号)要求,2022年3月3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了甘肃省2023年发电行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及履约清缴工作启动会。省生态环境厅气候处负责人常沁春主持会议,省环科院气候所全体人员及全省24家发电企业碳排放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环科院气候所所长王成元从核查安排、重点工作、核查要点、资料准备四个方面,对2022年度我省发电企业碳核查工作做了具体说明,就企业碳排放、碳核查、碳配额、碳交易、碳履约中的常见问题和重点内容进行了介绍,并对国家发布的相关核算方法、核查指南进行了进一步解读。对即将开展的2022年度发电企业碳核查的支持材料做了进一步明确。

       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气候处向发电企业通报上年度核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普遍问题和个别问题,同时向各企业传达近期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培训相关精神,要求企业进一步做好碳排放管理相关工作,紧抓不懈。气候处对《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及2023年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解读,并详细介绍了发电企业碳管理工作流程,对发电企业工作任务、时限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了具体介绍,对国家、省、市三级日常监管工作内容进行了解读。

       会上,全省24家发电企业就日常碳排放管理、配额管理以及节能降碳改造计划和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讨论。

 

       最后,会议强调,各企业要提前谋划、事先准备,积极做好配额管理、履约清缴、数据月度存证相关工作,要配合省环科院做好核查前资料准备及现场核查工作,保质按时完成核查工作。